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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人买新能源汽车开补贴试点

记者1日从财政部获悉,为加快汽车产业技术进步,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,推进节能减排,近日,财政部、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《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》,确定在上海、长春、深圳、杭州、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。 
补贴种类:纯电动车、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及1.6升及以下节能车型。 
一、纯电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。 
二、插电式混合动力每辆最高补贴5万。 
三、1.6升及以下节能车补贴3000元。

补贴标准: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,按3000元/千瓦时给予补贴。

补贴对象:补贴资金拨付给汽车生产企业,按其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或租赁企业。

试点城市:在上海、长春、深圳、杭州、合肥5个城市启动补贴试点工作。

配套措施:将重点对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、新能源汽车购置和使用、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建设等给予支持。

附: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 
http://www.sdpc.gov.cn/zcfb/zcfbqt/2010qt/t2